日前,太平洋产险大连分公司与大连金石湾游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33条游船的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为客户的安全运营提供了1000万元的风险保障,成为太平洋产险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第一单。
据了解,《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工作已近尾声,近期有望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所经营管理的客运船舶投入运营前为该客船投保责任保险或者取得责任保证”。太平洋产险在全国推出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成为国内配合《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开发的首款产品。乘客在乘坐由水路客运企业合法经营的运输工具过程中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水路客运企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相关企业投保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此外该险种还可附加投保乘客行李保险、司乘人员责任保险,为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及司乘人员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目前该产品已在太平洋产险40家分支机构推广上线。投保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水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对提高水路客运企业风险管理水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对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目前国内水路运输领域客运船舶没有投保的情况较为普遍。近期苏州“太湖游艇事故”等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凸显了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重要性,有望加快《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出台和水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强制投保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