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大选序幕的拉开,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也已尘埃落定。除了延期外,业界专家纷纷判断今后的申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将趋于严格。现在美国移民的方式有几种?
移民美国的主要途径有两类:EB类(Employment-Based职业移民类)及F类(Family-Based依亲类),F类通过亲属邀请的方式获得美国绿卡,EB类是通过赴美工作等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出于对当国经济利益考虑而允许的有限的移民方式,EB类分为EB1-EB5五类,所针对的人群不同:
EB-1:具有特别能力者;杰出教授或研究员;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
EB-2: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有杰出才能的人;
EB-3 :第三优先类别中,按受益人的条件又分为三类:
专职人员:具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符合此项工作要求的同等学位,教育和工作经验不可替代此项学位要求;
技术工: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应的纳税证明和一定的英语能力;
非技术工(EW-3):不限学历、经历、性别、英语能力。(20—50岁都能申请,一人申请,全家获绿卡);
EB-4:特别移民,包括宗教,国际组织退休雇员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EB-5:投资$50万或$100万并雇用当地人员10名以上;
EW3职业移民
EW-3职业移民作为第三优先类一种,以其独有的低资产、低申请条件要求,成为性价比最高、最受欢迎的移民美国途径。以上的问题在这里通通都得到解决,即使您没有巨额的家产,丰富的管理经验,高学历和流利的英语,也可以合法地移民美国。美国EW-3非技术工移民给所有能在美国找到雇主的移民申请者提供了移民美国的机会。
美国EW-3非技术工移民优势
• 提供实力强大的雇主担保
• 70万人民币全家获美国绿卡
•提供专业移民律师全程办理
• 申请门槛低,以最低成本取得绿卡身份,所需材料简单
• 无学历、语言、年龄、商业背景限制
• 办理流程自己可查,全程透明化
• 全程提供专业项目Q&A
• 十年零拒签,签证成功率100%
• 一步到位获永久绿卡
• 登陆美国即有工作
• 享受当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子女可享受高质教育
• 不成功全额退费
传统投资移民
与50万美元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试点项目(Regional Center)不同,传统的投资移民(traditionalEB-5)是外籍投资人不通过投资区域中心试点项目,而由投资人自己在美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来获得绿卡的移民方式。传统投资移民一般投资金额要求为不少于100万美元,并且必须在I526批准后的2年内直接创造10个全职的就业岗位给美国公民或永久合法居民即绿卡持有者或者被批准的庇护者。
EB-5投资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此类签证从1991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投资资金也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以我们在美国多年生活、工作的方便,对美国的了解和做人的诚信,结合移民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美国很多项目,进行综合考察,考证,精心比较,然后挑选出已经成熟、成功的项目,根据读者们的不同情况和要求,推荐不同的项目,确保投资人能成功地拿到绿卡,顺利地返还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人的风险。
L-1(跨国企业)
美国国会于1970年设立了L-1签证,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L-1签证持有人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美国绿卡。
L-1签证分L-1A和L-1B两类: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L-1B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L-1签证持有者的家属可申请L-2签证赴美工作、上学、生活。
L-1签证申办条件
1.L-1签证是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的工作签证。跨国公司指美国以外国家的母公司在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法律对投资额无具体要求,但数额要合理。
2.母公司应该至少有2-3年的营运记录,须是赢利企业。
3.母公司拥有美国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美国分公司可为新成立的公司。
4.各行各业都可办理,美国分公司不需经营同母公司相同的业务。
5.申请人在过去三年需在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并任经理以上职务。
6.对申请人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L-1签证持有者一年后可申请绿卡,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且无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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