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凤凰网商业 > 财经 > 正文
张茉楠:双反是欧盟对华贸易政策转向

2013年06月09日 10:32
来源: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在主权债务危机依然深刻影响欧洲经济的背景下,欧洲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倾向急剧上升,欧盟对华贸易政策出现了明显的转向,中国必须全面应对。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在不算长的两个月内无法达成新的协议,就将会开始执行平均47.6%(最低37.2%,最高67.9%,具体视中国企业情况而定)的税率,这无疑对中欧经贸关系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中欧关系以贸易为纽带,双边贸易额已经达到5400多亿美元。然而,最近一年多来,在欧盟经济深陷衰退导致的需求不振以及欧盟贸易保护主义频频发力的重压下,2012中欧年贸易额萎缩了3.7%,今年第一季度又下降1.9%,而此次被视为中欧最大规模贸易争端的惩罚性关税出台,将产生后续的连锁性反应。

中国光伏产业与欧盟光伏产业是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2011年,以技术研发,原材料,设备制造等为优势的欧盟,对华出口光伏设备及原材料总值达75亿美元,处于顺差状态。而从整个光伏产业的价值链的角度看,以规模、制造为优势的中国,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其制造增值约每瓦0.2-0.3美元,按现在国际平均太阳能发电装置安装成本每瓦大概在2.5-3美元来算,尽管中国市场份额占到欧洲的70%,但仅占整个光伏价值链的8%-10%,相比之下欧盟获益更大。一旦反倾销税开征,中国企业除了缴纳重税外,还可能不得不采取“价格承诺”,即主动对产品出口价格设限,企业几乎难以承受。

而对欧盟来讲,也势必导致光伏产品最终价格提高,伤害消费者利益,并影响稀有材料和光伏设备出口,迫使各零售商和组装企业大幅裁员,进而危及欧盟太阳能行业以及整个太阳能产业链的发展。那么,欧盟到底为何一意孤行呢?在全球遭遇金融危机,特别是面对欧盟一体化进程受阻,以及欧债危机和经济衰退的严重困扰下,欧盟旨在保护本土市场,争夺海外市场的进攻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2010年11月9日,欧洲委员会公布名为《贸易、增长和世界事务》的新贸易战略文件,勾勒出未来5年(2011年至2015年)欧盟贸易政策,其政策重点就在于以贸易促进欧盟经济发展,充分挖掘对贸易伙伴的潜力。

以欧盟的立场看,维护自身利益所面临的挑战已不再停留于传统的关税壁垒,而是潜藏在边关之后的市场准入障碍和其他威胁。深入对方市场,扫除这些障碍是欧盟的利益所在。也正是围绕欧盟贸易新政策,2010年以来,欧盟对外贸易战略越来越具有进攻性,特别是对被视为最具潜力贸易伙伴的中国更是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对金砖国家尤其为甚。就贸易规模而言,金砖五国出口占全球出口比重从1995年的10%升至目前的20%多,其中2000—2012年五国出口增长6倍,而同期全球贸易量增长3倍,欧洲企业在本土和国际市场面临着非常大的竞争压力。

2011 年5 月10 日,欧盟委员会提出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进口的优惠政策———普惠制,将目前享受欧盟进口优惠的176个国家和地区减至约80个,中国、巴西、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国家被排除在外。虽然欧盟声称,取消这些国家的贸易优惠是为了使最不发达国家真正享受贸易优惠,这也可以看成欧盟强势贸易政策的出台后的首次体现。

《贸易、增长和世界事务》贸易文件明确要为欧洲企业赢得新的重要市场开放和市场准入的机会,为此,与新兴经济体展开双边谈判已经提上欧盟的议事日程。但中欧自贸区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进行的并不那么顺利,双方在各自立场方面分歧依然较大。欧盟所关注的中国市场准入壁垒主要涉及:标准和规制、服务、投资和公共采购,以及知识产权的执法不足、不透明的标准体系、繁琐的认证程序、进口替代型的产业政策、强制性技术转移、给予当地生产商在原材料领域的优惠性准入条件等,而中国对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则更为看重。

因此,伴随着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的不断升级,欧盟贸易主动进攻态势也愈发明显。回顾欧盟贸易救济历史,欧盟在对外贸易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会设定贸易救济的重点对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四小龙,到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成为欧盟歧视性反倾销的重点对象。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作为世界上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第三多的经济体(仅次于印度和美国),有三分之一的贸易救济指向中国。截至2011年,欧盟共对中国产品发起169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对50 余类输欧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尤其是近一时期以来,欧盟对华的贸易保护措施频频发力令中国可谓“应接不暇”,其背后的战略意图就是为了与中国未来的贸易谈判不断地积累筹码。

面对欧盟新的强势贸易政策中国必须高度警惕。由于欧盟“发起调查即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模式将会对欧盟企业具有强烈的暗示作用:即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胜诉几率为100%,鼓励了更多欧盟企业参与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而另一方面,欧盟的示范效应,很可能会引起其它国家的纷纷效仿,对此,中国绝不能纵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中国必须将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上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并在把握欧盟新的贸易政策动向和后续行动的基础上制定全面应对策略。

作者简介:张茉楠,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国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研究员,中宏研究平台专家。《经济参考报》、《中国经济周刊》、《香港中国评论》、《上海商报》、《中国投资》等主流媒体、杂志专栏作家、特约撰稿人。

专注于世界经济、国际货币制度、跨境资本流动、国际收支、财富分配、全球经济失衡以及大国能源战略等领域研究,著有《创业型经济论》(2009年人民出版社)以及《张茉楠说中国财富分配的革命》(2012年6月机械工业出版社)等。

近年来先后独立承担,并参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以及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课题近三十项。在《红旗文摘》、《新华文摘》、《求是》、《瞭望》、《环球》、《半月谈》、《改革》、《管理世界》、《宏观经济管理》、《国际问题研究》等数十种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在海内外知名媒体发表评论千余篇,并撰写了大量的工作报告和内部研究报告,其经济学观点受到广泛关注,并真正践行着一个学者“经世济民”的理想。

标签:政策 茉楠 欧盟 
无标题文档
-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