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荣获全国首张“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证书,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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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荣获全国首张“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证书,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流通环境!

记者近日从位于南沙的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获悉,由该中心全面支撑的“基于‘澳门科技大学科研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系统’的科研工作和管理业务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项目,正式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等权威机构的技术验证和现场管理审核,荣获全国首张“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RC-PIP-0001)。

“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RC-PIP-0001)

“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RC-PIP-0001)

据介绍,“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内唯一一个国家级认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指导和认可。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正式获得编号为“0001”的证书,这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构建安全、可靠、有序的数据流通和治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该项目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系统”全面采用IPv6和数据空间等技术架构,包括基于IPv6实现数据分类分级标识、身份认证、传输风险识别、数据处理行为溯源等功能,结合数据空间的数据共享流通管理能力,实现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系统同时还具备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管理、主体同意管理、主体权利响应、风险管理等功能,极大地便利了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合规部门的协同,实现了数据合规管理制度的流程化、智能化,保障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该项目同时还获得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颁发的“个人资料跨境转移许可”,意味着该项目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保障措施亦达到了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要求,能够为个人资料向内地的跨境流通提供充分保护。

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

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

当前,数字经济全球化、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常态化,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之一。因此,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流程包括认证申请、技术验证、现场审核、认证决定、获证后监督 5 个主要环节。

通讯员:罗瑞娴、刘悦

校对:朱宏、何炜仪

审核:顾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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