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区块链经济研究院、中国电子商务大数据交易中心、中国区块链大数据交易实验室等单位联合编撰的《数据资产研究报告(2018)》日前正式发布。据公开数据表明,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占GDP比重达32.9%,贡献了GDP增长的55%。如此巨大的经济总量中,数据资产又应该摆在什么位置?针对数据资产定义、确权、评估、区块链大数据交易、网络安全、法律风险防控等话题,记者采访到了中国区块链经济研究院院长李小勇,他在采访中表示,“数据即资产”对于很多企业来讲还很陌生,其主要原因是确权和评估机制还未健全,交易机制在国内还处在研究阶段,交易市场技术平台和风控机制亟待完善,一系列因素导致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过数据等于资产的切身体验。以下为采访实录。
专访中国区块链经济研究院院长李小勇
记者:李院长您好,能否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对数据资产下个定义?
李小勇:“数据资产”对于很多人来讲还是个陌生的名词,其实早在2015年之前国家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已经着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并提出了数据资产产权、价格、交易市场建设等诸多研究方向。简单来说,对于企业来讲自身的销售数据、经营数据、产品数据、财务数据、研发数据等内部数据,以及企业通过购买、租用、共享等获得数据,都可以视同企业的一项独立资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时不刻都在生产和使用数据,但作为资产来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还很少,推动数据资产的产权化对于企业来讲意义重大。
记者:当前国家政策层面对于数据资产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小勇: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对于数据资产的价值都十分重视,中国作为数据结构最丰富、数据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对于数字经济发展、数据资产管理方面也同样极为重视。今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在出席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致辞中表示,中国数据量年均增速超过50%,预计到2020年,数据总量全球占比将达到20%。可以想见,如果数据资产形成全球统一的量化标准,到2020年中国的数据资产全球占有量将达到20%,这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件”。同时,政策层面利好频出,截止今年上半年,中央、地方陆续出台了160多份大数据相关政策文件,20个省级单位设立了大数据专门机构,多层次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9月份,1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国内政策环境正在不断优化,业界对于《数权法》的研究工作也正在不断深入。
记者:数据既然是资产是否涉及到确权、定价等问题,是否有标准可依?
李小勇:数据作为一项资产对于企业来讲非常重要,这等于开启了新的发展通路。数据资产与现有企业运营架构、经营思维完美结合后,将起到放大企业价值,拓宽盈利渠道的显著作用。对于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定价、交易等环节,中国区块链经济研究院会同大数据交易中心、实验室等机构专家一直在开展研究工作,无独有偶,国家标准委于今年8月1日发布《电子商务数据资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针对数据资产评价指标体系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中对于数据资产评价指标、分类、评价过程等做了前瞻阐述,并明确表示此标准可作为在线大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商品化、证券化的评价依据,数据资产标准化进程已经指日可待。目前,研究院作为指导单位,正在参与电子商务大数据交易中心的系列项目的论证和研究工作,探索数据资产证券化和打造节点新零售新平台。
记者:相信业界都很期待这个平台早日上线,目前交易中心都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李小勇:研究院作为研究和指导单位,主要工作的开展由交易中心和实验室承担。截止目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测试阶段,平台的建成将有效整合企业数据资产,引入数据共享机制,促进数据资产保值增值,尤其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交易中心和实验室分别在北京、上海、杭州、成都、深圳、宁夏等地区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并在深圳建立研发基地,针对房地产、大健康、汽车、新零售、农业产业化等细分行业数据资产证券化开展交易实验试点,在数据流通、共享、交易机制等方面开展各项研究工作。
记者:您如何看待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李小勇: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一进程。一是越来越多具有创新思维的企业家对数据资产管理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这是数据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源动力,毕竟企业作为数据资产的持有者和使用者,利用商业模式的创新可以迅速获得收益,将促使企业关注和推动这一进程;二是法律和标准层面的推动,前面讲过国家的重视和推动、政策环境的优化、国家标准的建立都将加快这一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和普惠发展;三是创新机制的步伐不断加快,不仅有区块链等底层技术的引入和应用、银行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等技术创新,还有数据N次应用、行业指数交易、节点新零售等模式的创新,都将有效推动数据资产证券化服务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进程。综合来看,数据资产计入企业的资产清单指日可待,这也意味着对于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了新的增长极。
记者从采访中还了解到,研究院正与北京市法学会等机构联合成立数据资产法律研究中心,在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开展数据资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等研究工作。在此也期待企业能够运用好数据资产这一新的“抓手”,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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