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银行7家单位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中,交行辽宁省分行铁西支行、江苏省分行玄武支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交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上海市分行杨浦支行继续保留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交通银行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行上下紧密围绕实现“两化一行”发展战略的目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目前共有25家分支机构荣获全国级文明单位称号,62家分支机构被评为交通银行总行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此外,交行各省直分行及基层营业单位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也获得了多个地方性及行业性荣誉奖项。
创建文明单位,是交通银行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交行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以来,交通银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扎实推动全系统的文明创建进程,有效巩固全行的文明创建成果,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为交行的改革发展创新持续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全面综合的肯定。交通银行各受表彰单位纷纷表示,将以此为激励,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目前,交行全行上下正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交通银行转型发展和管理创新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