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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广告的见微知著

| 来源:《广告大观》(综合版) | 发布时间:2014.05.04 |

见微知著在中国哲学里具有很高的地位。韩非子就曾说过,“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老子、庄子、孔子、孟子,也无不在“机”上下功夫,所以才有后人熟知的“叶落知秋”与“见机而作”。研究广告市场又何尝不是这样!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创意广告公司、户外媒体公司、媒介购买公司、公关公司,一拨又一拨形态各异的广告公司占据时代的潮头,一批又一批理念不同的广告人站在风口浪尖。凡是在转型关头抓住机遇的广告人,如今都成为各自领域内的权威人士了。

  与这些幸运的权威人士相比,大多数广告人则“不幸”沦为广告业的芸芸众生。那些芸芸众生们付出的努力不可谓不多,思考广告不可谓不勤,他们对广告的付出丝毫不亚于那些权威,然而天上人间的迥异结局,毕竟还是来源于他们之间对机遇的把握。有位成功的商业人士感叹:“商业大成决定于命。”他当然不是消极的感慨,而是深刻认识到个人的努力远远敌不过市场的威力。

  如果今天看不到数字广告的潜力,看不清数字广告的主流之相,那么这样的广告人注定是要沦为芸芸众生的。CTR也好,宝洁也好,它们都发出了市场的信号,提醒我们下一场的主角已经转变为数字广告了。

  在认识与实践之间,还有一段长长的路要走,成功意味着知行合一,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思想中。这一段长长的路也意味着充裕的市场机遇。我们认为,如果数字广告市场注定成为主流,那么寻找数字广告市场的执牛耳者将是具有前瞻性的有益之举。

  我们希望广告代理公司能够在这场竞争中胜出,毕竟代理公司相对于媒体和广告主来说更能代表广告业。不过囿于往日的经验,我们不太看好代理公司。创意是代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广告业的灵魂,然而光有创意是不够的。虽然这种观点为大多数广告人所反对,我们还是要表达一下这种观点。

  就数字广告现状而言,角逐的双方集中在数字媒体和广告主之间。不过,供需双方的直接交易难以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效率。所以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一个有效率的中介必须出现以提升数字广告的交易水平,甚至成为主导供需双方的主要力量。谁会成为这个幸运儿呢?媒体、广告主、代理公司?先知先觉,率先行动的那一个才能最终胜出。这也是我们本次专题希望业内提早行动而发出的一点提示。 (作者:陈徐彬 责编:扶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