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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旅总社成立于1980年。二十多年来,青旅总社在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凭借改革开放政策和自身优势,勇于改革,不断开拓,迅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骨干企业。
青旅总社根据青年旅游事业的发展趋势及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于1988年在我国旅游行业率先成立了中青旅集团,于1997年又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了我国旅游行业第一家以完整的旅游概念上市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时至今日,青旅总社几经改革后,体制已发生很大变化。青旅总社的职能已从经营为主转变为管理为主。部门设置有办公室、人事处、企管部、财务处、物业部、党办、工会、团委等。
为大力推进成都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旅游环境,进一步树立“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品牌形象,特制定成都市旅行社服务承诺公约:
一、依法经营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和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诚实守信 坚持“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明码实价,不欺客、宰客,不误导游客消费, 不发布虚假广告,自觉抵制旅游市场不良风气和危害旅游市场的不法行为。
三、公平交易 遵守商业道德,反对不正当竞争,不以低于成本价即“零负团费”参与市场竞销,不 发布有损其他经营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的信息。
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的原则,树立“旅游在成都、满意在成都、诚信在成 都”的思想,严格执行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定,热情待客、服务规范、传递爱心、共建家园。
五、文明礼貌 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信友善,自觉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 损形象的不文明言行,自觉践行市民守则、文明公约和行业规定,争做文明言行的传播者和引导者。
六、确保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积极创 建平安旅游区(线、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七、团结协作 提倡大旅游产业之间和企业之间、旅游行业与灾区群众之间的和谐、友善、团结、互 助,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
八、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待旅游者的投诉, 不推诿,不扯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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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 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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