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6月30日 四川将督查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
5月26日,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切实加强汛期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汛期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
由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四川电监办等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的6个专项督查分组,将前往乐山市、宜宾市、凉山州、攀枝花市等12个市州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汛期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方式采取两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省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要在各地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问题与整改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记者刘星)
凤凰网 四川 水电 安全 建设
编辑:张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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