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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997套限价房可申购 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
2011年04月01日 14:46华西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率先推出的三个限价房项目预计在2012年底完工


  今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3个限价房项目共计5997套限价房开始接受申请。《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其中,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3.5万元以下)是申请限价房的最基本要求。
  
  今年,成都市中心城区率先推出三个限价房项目——“清溪雅筑”、“胜天人居”、“东洪广厦”分别位于城西和城东,共计5997套,建筑面积488067平方米。“这三个限价房项目于去年9月动工建设,目前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在2012年底完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基本条件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

  
  根据昨日出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商品房15%-20%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低15%-20%。限价商品住房配售标准为单身居民购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2人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超过限购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又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原限价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或转为其他保障性住房。
  
  如何申请限价房
  
  主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主申请人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而户籍(或用工单位)所在地位于金牛区的主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金牛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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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 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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