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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绿”到“金” 阔步向前

2013年11月01日 11:46
来源:凤凰网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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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迎来采纳赤道原则5周年。没有任何纪念仪式,行内正进行着赤道原则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制度修订。两个月后,即2014年1月1日,作为全球金融行业管理项目中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基准,赤道原则(第三版)即将正式全面实施。

赤道原则适用于项目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所有新项目融资和因扩充、改建对环境或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原有项目,引导金融机构融资对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自2003年6月以来,这一自愿性原则已被包括花旗、汇丰、巴克莱银行等来自全球78家金融机构正式采纳,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遵循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额已经占到全球新兴市场国家项目融资总额的70%。

作为赤道原则在中国的“拓荒者”,5年来,兴业银行留给外界一个“敢为天下先”且执着笃定的身影。

因缘入“道”

兴业银行与赤道原则的渊源来自2003年引入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IFC)。2005年,当兴业银行获悉IFC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在中国开展能效融资时,主动伸出了“橄榄枝”。在双方的来往中,兴业银行渐渐被国际先进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所吸引,认识到银行在环境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责任,还为此专门在行内任命了两名环保官员,负责全行环境风险合规管理。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IFC签署《损失分担协议(一期)》,联合在国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贷款。根据一期合作框架,兴业银行参照IFC认可的环保技术标准,按照自身的信贷审批流程,向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型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IFC负责认定项目的合格性,为贷款项目提供本金损失分担和技术援助。一期合作完毕,共为50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8.9亿元人民币融资,不仅贷款质量良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十分明显。2008年2月,双方又签署了第二期《损失分担协议》,合作扩大至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CDM等领域的项目融资。

首推能效融资项目为兴业银行树立了中国“绿色信贷”先行者形象。成功的尝试使兴业银行决心向绿色金融的纵深领域继续探索,开始了对赤道原则可行性的系统研究。期间与国家环保部、银监会、美国环保部等国内外机构和花旗银行、原巴西一大贝贝亚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等已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展开了深入探讨。

对银行采纳“赤道原则”可能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困难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评估之后,兴业银行管理层深信:虽然采纳“赤道原则”后,在短期内可能会限制业务规模,但有利于优化项目结构;虽然严格借款人社会与环境责任可能导致客户量短期减少,但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虽然可能面对国内外环保及社会规范存在的差距带来的执行困难,但有利于广泛吸收先进经验;虽然将承受多方监督体系的严格监督,但有利于促进规范经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增加银行业务流程,但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

2007年底,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到访中国,曾问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如果绿色金融能赚钱,为什么中国别的银行不做?如果不赚钱,为什么贵行要做呢?”对此,高建平回答:“也许短期内不挣钱,甚至要冒一定的风险,但环境保护这项事业需要扶持。银行可以发挥自身特长,通过信贷杠杆,支持环保事业。随着各方的共同培育,市场和利润终归是会有的。”在他看来,银行完全可以在对环境和社会负责任的同时,运用专业的能力获得良好的商业回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采纳赤道原则对于提升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深度和广度具有突破意义。

2008年6月,兴业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 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赤道银行。

大道笃行

赤道原则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如今已被越来越多金融机构认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等监管规范中提出了与赤道原则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相一致的要求和方法,国家开发银行在其业务中导入了赤道原则理念,一些商业银行也纷纷表示“积极向赤道原则看齐”。

回想当年,兴业银行首家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时,不少业内人士抱持观望态度。作为率先“吃螃蟹”者,兴业银行的战略眼光和胆识着实令人刮目相看。

凭借赤道原则作为切入点,5年来,兴业银行通过全面梳理内部管理体系,搭建组织框架,提升内部能力,建立内部制度体系、操作流程以及实施细则,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模式融入业务管理体系,并从中提炼,不断丰富完善了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和实践模式。正如董事长高建平总结的,“兴业走出了一条由‘绿’到‘金’、由单个产品创新到经营模式改革、由公司治理理念升华到企业制度、流程全面再造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汲取赤道原则先进的理念与模式,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风生水起”。目前,已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涵盖提高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项目类型和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各个主流行业,成为国内绿色金融产品线最宽、产品类型最丰富的银行,并已实现规模化发展。

截至2013年9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2350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3200多亿元,余额近1700亿元。据估算,其绿色金融所支持项目可实现在我国境内每年节约标准煤2300多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700多万吨,年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1500多万吨,年节水量25500多万吨;所实现的年减排量相当于关闭了154座100 兆瓦的火电站,或者是10 万辆出租车停驶32年。

落地开花

赤道原则属于国际经济软法,既没有国家强制力推行,也没有类似联合国安理会一样的国际社会集体约束机制的保证。在采纳赤道原则之初,兴业银行面临着企业的不理解,担心采纳赤道原则会提高项目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门槛。曾有客户疑问,“我们已经达到了国家的环境评估标准,为何还要进行赤道原则的相关审查?难道银行的环境审查标准还要高过国家标准?”

兴业银行意识到要让这一“舶来品”在中国落地开花,提升客户对赤道原则、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认知度尤为重要。于是,彼时专门召集大型客户展开赤道原则专题研讨,普及赤道原则在帮助借款人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的作用,介绍国内外跨国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走访客户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环境与社会绩效情况,普及赤道原则知识,向客户宣传赤道原则是帮助其提升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的理念、工具与方法。并且,在本土化方面不断创新。例如,在信贷流程上,根据客户对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不同偏好,设计不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流程;建立项目评审电子化系统,提高评审效等。这也使赤道原则不再“曲高和寡”,更易被客户接受。越来越多企业在和兴业银行的接触中,逐渐认识到赤道原则能够帮助其消除项目涉及的污染、生物多样性、土地使用、遗产保护、员工权益等潜在风险点,带来发展机会,并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2年1月,中国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在陕西落地。这是一笔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的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投资3亿元,厂区原为荒沙地,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工艺为将净化后的天然气进行液化,关键设备从国外引进,工艺技术先进,能耗低,三废排放少。借款企业“西蓝天然气液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是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具有高度的国际视野和规范的发展模式。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本不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范畴,作为推广赤道原则的自觉行动,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在为企业策划金融服务专案时,习惯性地提及赤道原则,没想到立刻引起西蓝公司的兴趣。“第一次接触赤道原则,就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西蓝天然气集团董事局主席姬秦安表示,“赤道原则倡导绿色发展,如果大家都这样做,环境才会更好,才会给子孙后代留点空间,因此,我们愿意大胆尝试。”依照赤道原则,兴业银行在职业安全健康、污染防治、废弃物、社区交流、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帮助西蓝公司制定了近30条环境与社会绩效方面的改进建议,并参照国际良好实践提供了一系列建设方案,最终实现项目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加城市经济实力和就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优化供应方式等方面的经济与环境效益。

正如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所说,通过推行赤道原则,一方面,银行自身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业务流程、技术体系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走上一条更加科学、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对市场、对客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也产生影响,帮助社会、环境准则在企业层面进一步普及,从而推动了整体社会经济运行的可持续。

或许数字更能说明兴业银行在这条路上走了多远——截至2013年9月末,兴业银行共对国内774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其中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共计180笔,所涉项目总投资约2709亿元,涉及176个客户。

中国声音

2013年,是赤道原则诞生10周年。2013年11月,全球赤道银行大会将从已承办了九年的美国华盛顿移师日本东京。从美洲大陆移步亚洲大陆的建议,正是兴业银行以及来自亚洲和大洋洲地区其他赤道银行共同提交的一份战略发展提案中提出的。

记者获悉,这份提案还提出了关注并促进不同市场国家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公平参与赤道原则事务,呼吁推动新兴市场国家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并发挥其话语权等建议。这也正是兴业银行一直以来倡导并持续践行的基本原则。2008年以来,除了持之以恒的国内“布道”,兴业银行还应国际金融公司(IFC)邀请,积极走出国门,足迹遍及越南、泰国、蒙古等新兴市场国家,与银行同业分享经验、交流所得,建立了持续、深入的良性互动。2009年8月,由越南国家银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和主要商业银行组成的越南绿色信贷代表团对兴业银行的特别回访,正是其采纳赤道原则在新兴市场国家产生的示范效应。

今年6月份,赤道原则完成了第二次修订,新版赤道原则将范围扩大到涉及与项目关联的公司贷款、过桥贷款,采用更加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标准和工具,对借款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项目须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水平,须获得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原住民的同意等,进一步提高了赤道原则作为金融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黄金准则”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作为中国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积极参与了这一国际可持续标准的制定,以多种方式、全程参与修订讨论与投票,兼顾不同市场实际状况对修订赤道原则提出了科学建议,不仅传递了包括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金融机构的声音,也体现了作为中国主流银行的国际化视野和领先的社会责任意识。

依托踏实的赤道原则落地进程和全面的理念与实践创新,以及积极推进新兴市场国家可持续发展,兴业银行得到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成为迄今国内唯一一家连续四年获得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主办的“可持续银行奖”提名,并荣获“2007年可持续交易奖亚军”和“2009年可持续银行奖冠军”的银行;在美国《新闻周刊》评选的500绿色企业中名列第105位,在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绿色信贷年度报告》和绿色流域等10家民间机构发布的《中资上市银行绿色信贷表现排名(2008-2011)》中排名居首;并先后荣获“最佳绿色银行奖”、“优秀自然保护支持者”、“中华宝钢环境奖”、“最佳社会责任机构奖”、第五届世界环保大会“碳金社会公民奖” 、“十一五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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